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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有媒體大篇幅報導勤上光電「涉嫌虛構銷售收入、業績造假上市」、網上更是炒得沸沸揚揚的質疑,公司今日發佈澄清公告。
否認業績造假
勤上光電錶示,不存在相關媒體質疑內容所稱的「涉嫌虛構銷售」或「涉嫌造假上市」的情形。公司與品尚光電、芭頓照明和晶湛節能三家客戶的交易情況均是客觀真實,有據可查,相關交易價格公允,且與當時市場價格一致,不存在虛構銷售收入、通過業績造假上市等情形。勤上光電還列舉了部分合同、工程驗收報告等資料。公司詳細披露了媒體質疑的三家客戶的交易情況,公司稱這些交易完全經得起核查。
2010年底,品尚光電承接了「梅州城區一江兩岸夜景照明工程」、「梅州市S223線梅城至雁洋段公路路面整治工程亮化項目」、206國道、山水城 、客天下等系列路燈工程。隨後,品尚光電向公司採購產品、模組等產品,分二期完成了該等項目。2010年, 品尚光電與公司的交易金額為1496.28萬元,佔公司當年銷售收入55,228.30萬元的2.71%;2011年,品尚光電與公司的交易金額為4,789.79萬元,佔公司當年銷售收入76,930.42萬元的6.23%;兩年累計交易額為6286.07萬元(含稅價為7,354.7萬元,除特別註明,公告所涉及的銷售數據為不含稅金額),佔公司兩年營業收入的4.76%。相關銷售及回款情況已在招股說明書及公司的定期報告中披露。
2008年度,勤上光電與芭頓照明的交易金額為1,573.53萬元,佔當年銷售收入45,745.73萬元的3.44%。芭頓照明與公司發生上述交易是因芭頓照明向成都濱江路、成都電力大廈亮化工程、廣州新中軸線亮化工程-琶洲塔、赤崗塔、藝洲路、藝苑路等項目提供產品。經查,以上相關項目均已經完工。相關銷售及回款情況已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
2008年度,勤上光電與晶湛節能的交易金額為1,200.34萬元,佔當年銷售收入的2.62%。晶湛節能與公司發生上述交易是由於晶湛節能為廣州天河體育中心及周邊亮化工程等項目提供燈具產品,該項目已經完工。相關銷售及回款情況已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
早期銷售模式導致
至於媒體質疑為何公司中層幹部或員工在關聯公司中任職甚至充當法人代表,勤上光電相關負責人解釋說,這主要跟公司早期的產品銷售模式有一定關係,當時為了更快地拓展客戶,搶佔市場,公司鼓勵有市場資源的員工可自行組建或與合作夥伴共同組建公司來承接有關LED工程項目。因此,原公司員工黃燦光、賈廣平、官祥峰通過直接、間接方式參股投資了品尚光電、芭頓照明,並在其承接的工程中採購和使用公司的核心模組和燈具產品。這些公司有些僅僅就是項目公司,一樁工程結束後可能就沒有再經營了。
如品尚光電為實施「梅州城區一江兩岸夜景照明工程」、芭頓照明為實施成都、廣州相關照明和亮化工程而向公司採購產品。經查,自2008年1月起至目前止,除上述事項外,勤上光電不存在與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或其參與投資的企業進行交易而未披露的事項。
對於為何在上市招股書中未能就這些關聯交易進行披露,該負責人坦承,公司的確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質量不高的瑕疵,主要原因在於對關聯交易的規定理解不深,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認識不足,信息披露意識不強,認為有些交易都是客觀真實、公平合理的,即使不披露也無傷大雅。還有就是公司對員工對外投資和兼職的管理不到位等。
就此次勤上光電「造假門」事件採訪廣州一家知名私募機構的行業研究員,他判斷勤上光電還算得上是一家在行業地位、成長性方面非常強的公司,從公司上市前風投機構扎堆,上市後大批公募基金入駐的情況看,公司造假的可能性不大。近兩年LED行業競爭更是慘烈,勤上光電上市後這兩年無論規模還是業績仍然能維持穩健的增長速度,這也足以說明這是一家能經受得起考驗的公司。
至於關聯交易披露不及時不全面,上述研究員表示,這類主要依靠承接工程來銷售產品的公司以前可能出於無奈才如此操作,他認為公司應會因此吸取教訓,進一步提高規範化運作的水平,樹立資本市場的良好形象。
來源: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