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明麗就公司未能盡快刊發公佈通知其股東及市場,有關其預期將於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年度錄得虧損的重大事件,而可能違反上市規則的調查,並被聯交所上市科建議對公司採取若干紀律處分行動一事作進一步公佈,公司稱,於本月8日接獲聯交所上市(紀律)委員會(上市委員會)秘書一封函件。該函件載明上市委員會已對公司及董事之行為進行聆訊,並裁定公司及董事並無違反上市規則第13.09(1)條,並決定不會對公司及董事施加任何制裁或給予指示。
來源:阿思達克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