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地點: 跨省
案件狀態: 進行中
陽光照明日前發佈公告,於2011年8月2日收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下發的《關於下達2011年度財政補貼高效照明產品推廣計劃的通知》,以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環資司、財政部經建司下發的《關於2011年財政補貼高效照明產品推廣任務及推廣企業選擇有關事項的通知》。
陽光照明公司在2011年度國家高效照明產品推廣項目中,承擔高效照明產品推廣任務共計912萬隻,其中,緊湊型螢光燈665萬隻,產品規格從5W到45W不等,主要分佈天津、浙江、貴州、北京、上海五省市;雙端直管螢光燈240萬隻,產品規格涉及高頻T5 14W和28W,主要推廣區域為山西、浙江、內蒙古和解放軍總後勤部;高壓鈉燈7萬隻,產品包括150W、250W和400W,主要推廣地區為浙江、海南和國管局。
陽光照明公司表示,此次中標國家高效產品推廣項目,將進一步提高陽光品牌在國內市場的影響力,對促進公司內國內銷售發揮積極作用。隨著我國節能減排工作力度的加大,公司相信必將面對更多的機遇。在我國照明產業發展空間巨大,但競爭也很激烈。目前,我國照明行業年銷售額已突破3000億元,而白熾燈產量高達37.6億只,佔全球產量的三分之一。
此外,陽光照明公告披露,根據《通知》精神,「十二五」期間,國家將繼續通過財政補貼方式支持高效照明產品替代在用的白熾燈和其他低效照明產品,並加大向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推廣的力度。在補貼方式上,仍然採取間接補貼由財政補貼給中標企業,再由中標企業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減去財政補貼資金後的價格銷售給終端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