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梧棲區域大排護岸LED路燈設置工程

案件地點: 跨省 台中市

案件狀態: 進行中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03/08/04




機關代碼 3.87.10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聯絡人 建設局路燈管理科 郭健銘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34112
傳真號碼 (04)22556047
電子郵件信箱 l56434@taichung.gov.tw



標案案號 103A-337
標案名稱 梧棲區域大排護岸LED路燈設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 1,883,27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3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補助金額 1,883,27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3/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20元
文件代收費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不提供現場領標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3/08/14 17:00
開標時間 103/08/15 09:4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4,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單價計算法(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標價預算為1,883,272元整。貳、投標廠商超過底價時,進行減價、比減價程序,若廠商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13407、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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