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地點: 跨省 台北市
案件狀態: 進行中
公開招標公告公告日:103/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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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 關 資 料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單位名稱 | 秘書處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 |||||||||||||||
聯絡人 | 吳芷恩 | |||||||||||||||
聯絡電話 | (02)23667756 | |||||||||||||||
傳真號碼 | (02)236878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u461893@taipower.com.tw | |||||||||||||||
採 購 資 料 |
標案案號 | 0140370004 | ||||||||||||||
標案名稱 | 台電總處大樓辦公室走廊LED崁燈與LED軌道投射燈裝設工程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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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計畫編號 | 秘工器字第103001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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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1,463,72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463,72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 標 資 料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3/08/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領 投 開 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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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3/08/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3/08/27 09: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本公司副樓4樓開標室三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4300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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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 |||||||||||||||
其 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60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歸屬計畫類別 |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需登記有「E603090照明設 備安裝工程」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2.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款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 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廠商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招標機關得通知 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1.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 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領取。2.欲採專人領購者,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 號,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秘書處保管組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3.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銀行繳款證明正本及回郵收據、回郵郵票(台北市110元,其他縣市15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保管組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100元整,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 [其 他]:1.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不包含營業稅在內。2.有關現場工地勘查及工程上疑問,請電工務組電器課(02)23666378。3.台電公司廉政熱線: (02)23667364,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4.發包單位政風電話:(02)23666321,電子郵箱:u053544@taipower.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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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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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