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地點: 跨省 花蓮縣花蓮市
案件狀態: 進行中
公開招標公告公告日:103/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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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 關 資 料 |
機關代碼 | 3.13.50.41.8 |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東區營業處 |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東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970花蓮市東興路285號 | |||||||||||
聯絡人 | 吳亭穎 | |||||||||||
聯絡電話 | (03)8221101分機216 | |||||||||||
傳真號碼 | (03)8225974 | |||||||||||
電子郵件信箱 | 092983@CPC.COM.TW | |||||||||||
採 購 資 料 |
標案案號 | P613016 | ||||||||||
標案名稱 | 東區處加油站LED燈設置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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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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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2,520,0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 標 資 料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3/08/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領 投 開 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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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3/08/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3/08/27 10:0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970花蓮市東興路28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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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970花蓮市東興路285號 | |||||||||||
其 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監造部門通知日起50個日曆天內完成安裝及測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歸屬計畫類別 |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 |||||||||||
廠商資格摘要 |
壹、 1.各項稅證齊全,持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載有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或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 貳、投標廠商檢附文件及測試報告證明(規格標): 1、投標廠商需檢附燈具製造商之燈具型錄及財團法人TAF核可實驗室(如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工業技術研究院或財團法人電子檢驗中心等)之燈具測試報告(含輸出光通量、配光曲線、發光效率、色溫、演色性等)。 2、投標廠商需檢附LED晶片製造商之不侵權證明文件,以證明LED晶片之來源。 3、投標廠商需檢附燈具及電源驅動器之安規認證文件(詳規範3.1節安規認證)。 4、投標廠商需檢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核發該燈具之商品驗證登錄證書影本。 5、投標廠商需檢附公司產品型錄,並依本公司所訂規格要求,說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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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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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標採當場審標,規格標採攜回審標,待合格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開啟價格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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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