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台灣鐵路管理局 LED號誌燈等3項

案件地點: 跨省 台北市

案件狀態: 完結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04/01/30




機關代碼 3.15.18
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鄭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分機3562
傳真號碼 (02)23121704
電子郵件信箱 0061740@railway.gov.tw



標案案號 103LC0213N
標案名稱 LED號誌燈等3項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5 - 鐵路及電車軌道之機車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 22,678,86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4/0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5元
系統使用費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20元
文件代收費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6元
總計 15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鐵臺北車站,請由西2門至本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2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02/12 09:30
開標時間 104/02/12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6樓本局材料處開標室(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臺鐵臺北車站西2門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150天內一次交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局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局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提送l.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 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2.營業稅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商應於投標時檢附黃色LED號誌燈 樣品1個,由本局送指定之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機構檢驗。所需檢驗費用由投標商向檢驗機構繳納。投標商檢附之樣品經檢驗結果須符合招標文 件各項要求,否則不得參與價格標。(詳備註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非條約或協定(GPA)國家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標的原產地: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會員國。
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本購案契約內容,可於本局網站指定保管場所公開閱覽。(附記:民眾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交貨地點及驗收單位:中區供應廠 新竹縣竹北市沿河街39號 (03)5511743
郵 購領標: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2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 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其它:1.本購案提供電子領標。2.照規範備註條款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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