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地點: 跨省 基隆市
案件狀態: 完結
公開招標公告公告日:104/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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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 關 資 料 |
機關代碼 | 3.13.31.1 |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301號 | |||||||||||
聯絡人 | 蕭伊雯 | |||||||||||
聯絡電話 | (02)24231156分機5817 | |||||||||||
傳真號碼 | (02)24260236 | |||||||||||
電子郵件信箱 | u921736@taipower.com.tw | |||||||||||
採 購 資 料 |
標案案號 | 1010400010 | ||||||||||
標案名稱 | 基隆區處T8燈管更換為LED燈管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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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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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3,500,0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所訂項目數量金額20%為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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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 標 資 料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4/04/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領 投 開 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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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4/04/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4/04/30 10:00 | |||||||||||
開標地點 |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4號電務大樓八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7萬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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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4號(詳附加條款) | |||||||||||
其 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歸屬計畫類別 |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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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文件1.8】。 一.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8:00~17:00):基隆市仁二路134號八樓文書課;非上班時間:基隆市仁二路134號警衛室(交值班人員收)二.開標日及截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三. 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處,以該法規定為準。四.餘詳承攬契約及投標須知。五.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時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前,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電話:02-24231156。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2-24245719。買方廉政熱 線:02-24245719 。 六.本件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資格。 七.本案金額皆為未稅。八. 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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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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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