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地點: 跨省 桃園市
案件狀態: 完結
公開招標公告公告日:104/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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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 關 資 料 |
機關代碼 | 3.13.50.48.1 |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
機關地址 |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 |||||||||||
聯絡人 | 石年益 | |||||||||||
聯絡電話 | (03)3255111分機3632 | |||||||||||
傳真號碼 | (03)3557022 | |||||||||||
電子郵件信箱 | 117609@cpc.com.tw | |||||||||||
採 購 資 料 |
標案案號 | I8J04Y011-3 | ||||||||||
標案名稱 | LED航空障礙警示燈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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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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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976,5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976,5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 標 資 料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4/03/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領 投 開 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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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4/03/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4/03/10 10:00 | |||||||||||
開標地點 |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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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 |||||||||||
其 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招標單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歸屬計畫類別 |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及地點]: 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採購課 領標方式:(一)電子領標(二)本廠自民國101年12月1日起,不再提供現場領標之服務。[其他]: 1.疑義、議異受理單位:本廠採購課,電話03-3255111#3631,傳真03-3557022 2. 檢舉電話及檢舉信箱: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 傳真:02-25621156 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電子郵件:gechief-p@mail.moj.gov.tw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本廠政風組電話:03-3255134 傳真:03-3252861 信箱:桃園縣南崁郵政094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 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桃園縣調查站電話:03-3328888 信箱: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87897548(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傳真:02-87897554 (*若需電傳以上受理單位時,請先電話聯繫取得號碼後,再電傳,以確保電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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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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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